扬州八怪李方膺的生平故事

罗生门橘子2019-12-24

   李方膺是清朝著名画家,为通州人氏,字虬仲,号晴江,别号秋池,扬州八怪之一。后寓居金陵借园的时候,又号借园主人。

   公元1695年,李方膺在一个官宦世家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出生,自然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雍正六年之时,雍正帝更新吏治,实行全国荐才,李方膺因为“贤良方正”的美誉,受到举荐。

   雍正七年,李方膺陪父亲李玉鋐到京城述职,觐见时,雍正帝怜惜李玉鋐年老,便关怀的问道,是否有孩子陪他同来。李玉鋐答曰:“第四子方膺同来。”雍正帝问:“何职,且胜官否?”又回:“生员也,性赣,不宜官。”雍正笑曰:“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于是特别召见李方膺,随后特旨交主管河南、山东的河东总督田文镜,此后被委派为沿海知县。而这个时候李方膺踏入官场,已经三十四岁。

   此后李方膺历任乐安县令、兰山县令、潜山县令、代理滁州知州等职。为官之时为国为民,尽职尽责,因此又有“有惠政,人德之”的美誉。

   雍正八年,三十五岁的李方膺出任乐安知县。李方膺到任的当年,就遇到乐安大水成灾,百姓受灾严重,可谓万家漂橹。出于情势急迫,李方膺在没有得到上司批准的情况下,就下令动用库存皇粮一千二百石赈济灾民。他又下以工代赈之令,招募民工加筑堤坝,灾情得到缓解。事后李方膺被青州府弹劾私开官仓,幸而总督田文镜明事理,不仅没有处置他,还赞誉其胆识过人,救灾有功。经过这次灾祸,李方膺总结各方面问题,写成《小清河议》、《民瘼要览》、《山东水利管窥》等著作。

   雍正十年升任莒州知州,两年后又返任乐安知县,同年冬改任兰山知县。雍正十三年,在任职兰山知县之时,因为反对新任总督王文俊的垦荒令,而触怒上司,最终被罢官入狱。

   李方膺反对垦荒令是有原因的,在不符合实际情况下,实施此项政令,不仅不能缓解民生之苦,甚至还会加重人民负担。当时许多百姓,听到李方膺被下狱问罪之后,都纷纷上言:“公为民故获罪,请环流视狱”。农民们成群结队,自发结对前往探望,被阻。百姓们就将带来的钱物粮食扔进监狱高墙,将带来的酒坛留在监狱大门外。当时百姓留下的东西,将监狱大门和甬道都给堵住了,由此可见有多少百姓前来探视。这场冤狱,便是历史上著名的“兰山冤案”。

   李方膺因为此事,一直在监狱里呆了三年。直到后来乾隆帝登基,彻查开垦荒失策一事,才平冤昭反。李方膺被放出来后,入京觐见,受到朝臣尊敬。觐见后,朝廷命李方膺调任安徽之地知县,但是李方膺最后以母亲年老,自己要回乡供养而婉拒。

   乾隆四年,李方膺母亲去世,服丧六年后,任安徽潜山县令,权知滁州府,不久调任合肥县令。

   也不知道李方膺是不是与灾祸有旧,初为官之时遇到大灾。重返朝廷之后,李方膺再次遇到灾难。说来有前次赈灾在前,李方膺算是已经有了经验了。不过在此次赈灾之时,李方膺再次效仿前次之法自订救灾措施。

   上次乐安知县,有田文镜这个明事理的上司,所以尽管李方膺一些做法违背了规矩,但是最终也在情理之内得到了宽恕。可惜的是这次的上司明显不贤,最后李方膺因为没有“孝敬”上司,遭来记恨,被当时的太守以“贪赃枉法”的莫须有罪名问责,最后罢官归乡。李方膺时候感叹:“两汉吏治,太守成之;后世吏治,太守坏之。”

   李方膺罢官之后,寓居南京借园,自号借园主人,常往来扬州卖画以资衣食,日子过的还算清净潇洒。

   乾隆十九年,在南京住了五年的李方膺最终因身体患病归乡。归乡之后病重,大夫诊治为“噎疾”,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食道癌”。医者曰:“此怀奇负气,郁而不舒之故,非药所能平也”。

   癌症在今天都不能根治,更何况在当时。李方膺最终遗憾而逝,临死前在自己的棺木上写:“吾死不足惜,吾惜吾手!”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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