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后世界各国的反应:苏联奉行“不干涉政策”

文二2019-09-16

9月22日蒋介石批复:“烟台刘师长勋鉴:日军侵略,已提出国联。此时我国应上下一致,严守纪律确定步骤,勿为日人借口。故先劝告民人,守秩序,遵公法,勿作轨外行动,以待国际公理与国内之团结。如果敌海军登岸,则我方划出一地严阵固守,以待中央之命令。此时须忍耐、坚定、镇静,谨守之。 中正养午。”

1931年9月22日,熊式辉自龙华向蒋介石呈报请示:“淞沪为通商巨埠,日舰驻舶甚多,交涉万一不能迅速解决,日方扩大行动,对我要塞、兵工厂及重要机关施行威胁袭击时,我陆海军究如何行动?”9月23日蒋介石批示:“应正当防范。如日军越轨行动,我军应以武装自卫可也。”

同日蒋介石致电军政部长何应钦,指示对日方略:我应采取正当防范。如日军有越轨行动,我应以武装自卫。军政部长何应钦亦于同日发布《告诫全国军人书》,指出:我同胞一方面应服从政府之指导,静候国际公道之解决,一方面,尤应恪守军人之天职,妥筹实力自卫之准备。

1931年9月25日,蒋介石致电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我军应在潍县多加兵力,以防日军出青岛或烟台,侵入济南。我军决在潍县附近与之抗战。全部计划容另颁发。”

1931年10月3日,蒋介石开始考虑全国备战计划,决定“以西北为政府之第二根据地,而以洛阳与西安为陪都”。

1931年10月6日,蒋介石电示上海市长张群:“日本军队如果在华界挑衅,我军应规定一防御线,集中配备,俟其进攻,即行抵抗,希与天翼(熊式辉)兄妥商决定。

据参加特种外交委员会的邵元冲记载:“关于日本军舰来长江之应付,决定令淞沪军警长官严为防御,必要时取自卫行动。又,对于日军侵犯首都时,亦决定坚持不屈,以期抵抗。”

当时张学良下令“不抵抗”也受到国民政府内部部分人士的严厉批评。邵元冲(时任立法院副院长)指出:“所谓不抵抗者,乃不先向人开火攻击,并非武装军人遇敌来袭击至包围缴械时,犹可束手交械而谓之为不抵抗主义者。民族主义、国民精神丧失已尽,安怪异族长驱如入无人之境也。”

戴传贤(字季陶)、朱培德在1931年9月20日致蒋介石的电报中也说:“政府只有始终宣示和平,从国际上做功夫,然当地竟无一舍死之人,恐外无以启世界对中国之信赖,内无以立后代儿孙之榜样。”

1931年9月30日,国联通过决议重申日本撤兵承诺。但1931年10月8日关东军又轰炸了锦州。此后,随着日本政府和外务省约束不了军方反而屈从乃至追随军方扩大侵略,蒋介石、南京政府逐渐看清事实,开始命令张学良抵抗。

11月,日军进攻黑龙江省时,黑龙江省代理省主席马占山公开通电率部抵抗,蒋介石致电嘉奖鼓励马占山称“我方采取自卫手段,其属正当。幸赖执事(指马占山)指挥若定,各将士奋勇效命,得以催败顽敌,保全疆土,虞电驰闻,何胜愤慨”,张学良也电示马占山“死守”“勿退”。

至11月中旬,马占山报告日军攻击江省,希望向国联报告,请求制止,蒋介石电告马:对江省抗战,“已急催张副司令派队援助”,并正式任命马占山为黑龙江省主席。

1931年11月14日,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大会通过决议“严令各省文武官吏若遇外侮入侵,应做正当防卫,严守疆土,与城存亡,不得放弃职守”。会上还作出了蒋介石率兵北上抗日的决定。

1931年11月23日,蒋介石致电张学良:“警卫军拟由平汉线北运,以驻何地为宜?中(正)如北上将驻于石家庄,兄驻北平,则可内外兼顾,未知兄意如何?”(从蒋的电文也可以看出蒋张之间的关系名为上下级,实则遇事只能跟张商量。)随后蒋调兵遣将准备北上,但是对于中央军进入自己地盘一事,张未予响应。

黑省沦陷后,1931年底,日军继续进逼锦州。1931年12月8日,针对张学良准备放弃锦州,蒋介石致电张:“锦州军队此时勿撤退。”张学良不予理会。随后1931年12月15日,蒋介石在粤方的逼迫下下野。

1931年12月25日和1931年12月30日,接替蒋上任的以孙科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两次电令张学良“对于日本攻锦州应尽力之所及,积极抵抗”、“惟日军攻锦紧急,无论如何,必积极抵抗”,但是均为张学良拒绝,张擅自率各部于1932年1月2日撤出锦州。日军随即占领锦州及绥中一带,实现了对东三省的完全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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