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2019-03-27
史良是“七君子”中唯一的女同志,她在狱中拒绝敌人的诱降阴谋,坚持爱国无罪的正义立场,直到七七事变后抗战开始后,在全国人民的声援和中共中央的敦促下,后来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约翰·杜威等国际友人也参加了援助,才被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等营救出狱。
抗日战争期间,史良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且是国民参政会宪政期成会中唯一的女性,为要求国民党政府实施民主和保障妇女权利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她力争在宪法上明文规定男女平等和保障妇女的权利。
比如在争宪政方面,她坚持要争男女之间的平等权利,提出不仅要在宪法“总纲”中明确规定男女平等的事实,并且要在“国民大会”这一章中写入妇女代表名额不少于15%,实际上,她想争取20%-30%。
“这是前人未曾提过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旧社会为妇女争权到如此地步,实在是一种创举。”并建议妇女工作者要到基层去,到城市、到乡村的妇女群众中去,进行有关参政的宣传教育。
四、民盟生涯
为了对抗蒋介石的独裁统治,国民参政会的各抗日组织如救国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派、国家社会党和中国青年党共同酝酿成立一个统一的组织,1941年3月19日(民国30年)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救国会为顾全大局没有加入。直到1942年史良才随救国会集体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在抗日战争时期,史良还担任了战时儿童保育会的常务理事,兼任设计委员会主任。保育会在全国各地设立了40多个保育院,前后收容和保育了2万多名儿童。史良还担任了中国妇女联谊会的常务理事,团结各阶层爱国妇女,为争取政治民主和妇女解放事业做了很多工作。
为适应形势的需要,1944年9月19日(民国33年)在重庆召开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以个人参加为基础的中国民主同盟,仍以无党派人士张澜担任主席。
1945年9月(民国34年)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委员会成立,史良当选市委委员兼组织委员。1945年11月(民国35年),在中国民主同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史良被增选为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中央常务委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毛泽东主席、周恩来副主席到重庆,同蒋介石谈判,达成了“双十协定”,决定举行由各党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旧政协”),共商国是。
史良担任中国民主同盟代表团的顾问,她和民盟其他领导人一道,同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为争取民主、反对独裁,争取和平、反对内战进行了斗争。旧政协会议以后,史良回到上海,继续执行律师业务,同时积极参加民主革命活动。
1947年10月(民国36年),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迫使民盟停止公开活动。
1948年1月(民国37年),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同中国共产党紧密合作,为推翻蒋介石独裁政权和驱逐美帝国主义的势力为中国而斗争。
史良因当时处境不能离沪赴港参加,曾委托赴港参加全会的沙千里代表她出席。随后她根据民盟总部决定,在上海建立了民盟华东执行部,并担任华东执行部主任。
在白色恐怖下,史良从事民盟的地下工作,在宣传民主、保护民盟组织、联系群众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上海解放前夕,国民党搜查了她的住宅,并密令逮捕她,在这危难时刻,上海解放了,史良才免遭毒手。
五、妇女领袖
1949年6月,史良到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新政协”)的筹备工作。当时,周恩来就新政协委员名单的酌定问题,征求史良的意见,史良指出:“旧政协我没有参加,基本上没有妇女代表,我希望新政协能够注意到妇女代表名额。”
这一点足以表明她对妇女权利的争取,以及对新政协的美好希望。9月,她以民盟代表的身份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被选为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10月1号,新中国成立,史良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此刻她以作为一名中国人而骄傲。
新中国成立后,史良历任司法部部长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还被选为全国妇联执行委员、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0年史良在民盟四中全会上被选为常委,1953年开始担任民盟中央副主席。
史良要求建立新的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还提出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此外,作为中国妇女界的代表人物,她倾注大量心血,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等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为广大妇女做了一件大实事。
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史良亲自到下面检查《婚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及时提出应该重视解决的问题,建议法院设立婚姻庭,由妇女担任庭长。
有一次,几位做妇女工作的同志去看望她,她特意对她们说:“要使《婚姻法》的条文变成事实,还需不断努力。
现在有的女青年要求婚姻自主,有的寡妇要求再结婚,仍然受到干涉和迫害。妇联是妇女的娘家,我们妇女干部要为广大妇女撑腰,要理直气壮,大声疾呼,要支持她们同封建势力作斗争。”她这番话,给大家带来了信心和勇气。
此外,史良还很注意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的妇女,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她关怀文教界、科技界的女知识分子,经常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她与工商界妇女人士和家属促膝谈心,鼓励她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社会政治活动和劳动;她常寄语海外旧友,希望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
她还为加强中外妇女的友谊,保卫世界和平进行不懈的努力。她曾率领中国妇女代表团参加亚非妇女会议,参加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理事会,先后访问了捷克斯洛伐克、印度、斯里兰卡等国家,并多次接待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妇女代表团和其他外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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