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讲究妻和妾 两者差别有多大

文二2019-07-11

这就是说,在妻妾颠倒中,以妻为妾,比以妾为妻的处罚更重。低贱的女婢之女,只有得到良人身份,才能做妾。元代则规定,“诸有妻妾复娶妻妾者,笞四十七,离之。”

明律和清律都有处罚“妻妾失序”的专门条款,“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对以妻为妾的处罚,比对以妾为妻的处罚要重,正是妻贵妾贱的一种表现。


四、日常生活中的妻礼妾规

这里讲的主要是日常生活的礼规。这方面的礼规极为繁琐,主要的有:

住:妻居正寝,即家屋的正房,所以妻又被称为“正房”。妾只能居于侧室。有条件的人家,可以把妾安置在府第的单独小院里,所以妾也称侧室、偏房、旁妻。

有的妾被安置在家门之外,这大多是丈夫偷娶的,或妻子不容其居于家门之内。至于低贱的妾,连独自的侧室也没有,多半住在正妻居室的某一处,既要做妾,又要服侍正妻,所以习惯上称“通房”,《红楼梦》中的平儿就是如此。

食:妻虽有“中馈”(即主持家庭饮食)之名,能够娶妾的家庭,妻子除特殊情况是不必亲自下厨房的,制做饮食要由妾承担,再富有一些的家庭,更有专门的厨房仆人。

饮食之时,妻子陪丈夫坐于正席,妾只能坐于侧席。如果家有数代夫妻,遇到重要节庆,或有内宾,下代正妻则要象征性地侍奉长辈吃饭,妾连侍奉的份儿也没有。

衣:如果夫有官职或功名(如尚未入仕的举人、监生等)妻子理应用与丈夫身份相应的“礼服”,妾则不能。即使是日常“便服”,妻妾也有区别,妻的服装多用“正色”,图案多用牡丹、蝙蝠(福)、寿等,讲究庄重、典雅、华贵;妾多用间色,图案多为桃李等小花及蝴蝶之类,注重艳丽。

在头饰方面,更被看重,妻的发式要在头顶或脑后梳髻,左右双插钗簪;妾则多梳偏髻,钗簪也相应地偏插。妻子所用饰物,也比妾要珍奇贵重。在这方面,历代衣饰的变化很大,而且常由反常演变为时尚。

如东汉贵妇本来是梳高髻,大将军梁冀的妻子孙寿却别出花样,以偏向脑后的“倭堕髻”为美,并引起仿效。中唐时期,宫廷贵妇反而模仿市井妇女衣饰。对这些情况,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后套前,以特例套一般。

行:在家门内,妻妾相遇,妾要让路侍立;一起走路,妾要随侍。外出用车、马、轿,妻可使用与丈夫身份相应的代步工具,妾所用代步工具的规格要低于妻。

称谓:妻,在春秋及以前,因丈夫身份地位不同而不同,如诸侯国君的正妻称夫人,大夫、士的正妻则另有名称。汉及以后各代特定级别官员的母、妻才可称太夫人、夫人。但这都是一种等级资格。

在民俗中,至少从汉代起,夫人已成为对已婚女性的尊称。因此,在多妾之家,妾一般称正妻为夫人,后世也称太太、大太太,相互关系亲密的,也可称姐或大姐。初娶之妾,进门后还要对妻行拜见礼。

子女对父妻及妾的称呼,也有严格区别。春秋以前妻之子女对夫妾书面语称“诸母”,受其抚育者称“慈母”、“保母”,当面怎样称呼则不可考;在后世,一般是连其姓称“×姨娘”、“×妈”,或依次第序数称其“二妈”、“三妈”、“小妈”(“妈”在有些地区称“娘”)。

妾之子女称父之正妻为“母(妈)”,或尊称夫人,对己母亦称“母(妈)”,对父其他妾的称呼,与嫡子对其他妾的称呼相同。但也有的妾的子女,以自己的“庶出”为耻,为表示少爷、小姐身份,也称己母为“姨娘”,《红楼梦》中的探春就是如此。

来往应酬亲朋宾客来访,只拜见正妻,对于亲朋女眷,也是正妻主持应酬。除特殊情况,妾既不能正式出访亲友,也不能主持应酬客人女眷。妻娘家兄弟子侄来探望,不须拜见诸妾,妾则应与妻之兄弟以礼相见;妾娘家兄弟子侄来探望,则应拜见正妻,但妻可以根据妾的地位及妾家来客的身份,决定见面与否,即使见面,礼仪也可不同。

妻是主妇,丈夫的管家婆,主持家庭的“内政”。家庭内部的日用支出由妻子掌管,妾只能定期支领“月份钱”或“脂粉钱”。受宠的妾,丈夫会私下给与贵重首饰、衣料或金钱,经济上可能比较宽裕;失宠的妾,往往就要“寒酸”度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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