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生门橘子2020-03-10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315打假的产品有以下这些品类:
315打假的产品包括各种三无产品、虚假宣传产品、有毒有害产品等。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曝光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和不良商家,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
法律依据: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历史网 罗生门橘子 2020-09-2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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