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生门橘子2020-05-06
根据《白虎通义》记载,“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黄昏时候有何特殊意义呢?古人常以阴阳解释天地万物,而黄昏时刻正是阴阳交替之际。男子属阳,女子属阴。男女结合正暗合了阴阳交替之义,如此则无违于天时。
其实,婚礼由其产生到完善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原始社会时,人们实行群婚制,往往没有固定的配偶。后来随着生产力及文明意识的进一步提升,产生了对偶婚。就在群婚制向对偶婚转变的时期,男子为了获取交配权,往往会采取抢亲的方式。
而抢亲一般在夜晚进行,抢回来的新娘立即拜堂成亲,就这样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固定时刻的成亲仪式。这种成亲仪式经历过夏商二代的沿袭,到了“郁郁乎文哉”的周朝,形成了完备的婚礼仪式。
在古人看来,婚礼不纯粹是两个人爱情的保障,其最主要的还是政治伦理行为。“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这就决定了婚礼是两个家庭乃至两个家族之间缔结关系的社会行为。既然涉及到两个家族,那就牵涉到太多的因素。
日本人类学家绫部恒雄曾指出,人类生命历程中的这种仪式,“其意义首先是向社会公开表示个人在其所属社会中获取的新地位和新职能,使经历仪式的本人认识到自己的新身份。”因此,婚礼也就不仅是结婚双方或两个家族之间的事,更是一种调节社会关系的伦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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