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2019-06-19
我国古代的丧葬礼仪,一开始便具有等级制、宗法制和功利主义色彩,这是儒家创导的礼治教化的需要,通过礼治教化来建立和维护整个社会的人伦政治体系。
不仅在棺椁、衣食、品物等丧葬礼仪上如此,就是在一个人生命结束时“死”的称谓上也是如此,我国古代对不同等级、不同血亲关系、不同社会贡献的人的“死”,有不同的称谓。
此外,古人避讳“死”的称呼对“死”又有许多婉转的称呼。
儒家和历代统治者在丧制中都依死者的贵贱等级身份做了严格的规定,等级森严,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同是一死,由于死者的身分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称呼。《礼记·曲礼下》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具体来说,就是天子和皇帝去世,称“崩”或“驾崩”。“崩”就像天塌下来一样,形容皇帝权威和重要。
诸侯和二品以上官员去世,称为“薨”。“薨”似天崩以后的余声,形容诸侯和二品以上官员地位卑于天子和皇帝。
大夫和五品以上官员去世,称为“卒”,因为大夫和五品以上的官员是有德行、有地位的人,终结了生平,就是“卒”—结束。
士和六品以上的官员去世,称为“不禄”。士和六品以上的官不从事农耕,而是靠吃皇帝和国家食禄度生的,去世意味着不再食禄,故称“不禄”。
庶民和老百姓去世称“死”。“死”就是“澌”,即消尽无余之日,黎民百姓命贱,生前无美名,死后也不能流芳万世,身名俱尽,所以称“死”。
在这里,贵贱身份的差异是何等强烈!儒家和历代统治者之所以对不同身份人的“死”冠以不同的称呼,就是为了区别尊卑,建立和维护等级贵贱的人伦政治秩序。
从商周到唐宋之前,历代礼法大多依此而定,只是稍有变化。唐代《开元礼》规定,百官去世,三品以上的称薨”,五品以上的称“卒”,六品以下至黎民百姓称“死”。
帝王的随葬品宋代《司马氏书仪》称:凡是高官去世,称“薨逝”或“捐馆”,凡是中小官吏去世,称“倾逝明代《明会典》规定:凡是高官去世,称“薨逝”,中等官员去世称“捐馆”。
从历代礼法丧制在“死”这一称谓上如此讲究可以看出,封建社会贵贱尊卑的等级差异是何等的强烈。
看了以上的介绍是否对古代不同地位死的叫法更加了解了呢,更多中国文化请关注历史文化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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