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男女交往事件怎么看

梓岚2018-03-22

社会愈来愈开放,可一些大学对于学生恋爱的态度,却似乎越来越保守。拿严禁情侣在校园牵手一事来说,此前有学校规定,男女生在校园牵手搂抱将受到违纪处分;按照学生的说法,在这所学校,男女牵手属于造成不良影响,除了要被扣除学分,还要通报批评,开听证会。

据学生反馈,学校称不限制男女交往,但是情侣不能在学校里做出如牵手等过于亲密的举动。要求学生情侣在校园内不能做出过于亲密的举动,这种规定无可厚非,但牵手是否真的算过于亲密?又到底会造成怎样的恶劣影响?

全体学生干部被要求重点调查走廊说话、男女交往等,发现后直接进行录像,学校将严肃处理。情侣在走廊说话也成了校园禁忌,要被重点调查和严肃处理,这本身就显得足够荒唐了。而发动学生干部进行录像,这是在制造矛盾还是解决矛盾?

根据该校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在校期间非法同居或发生性关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更是已经涉嫌违法。在新的婚姻法中,“非法同居”的概念本就不存在了。另外,到底何种情况会被开除学籍,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而不是学校随便列出一条规定就可以开除学生。学校如此规定,又是否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禁止男女学生情侣牵手、走廊说话,并要求学生干部在校园内站岗、巡视巡查,对学生的行为予以跟踪监督,这样的做法,居然如此冠冕堂皇的出现在一所大学,实在让人有不知今夕何夕之感。就社会层面而言,于当前这样一个开放社会,这样的大学管理尺度,无疑是保守过度,与正常的社会氛围和认知形成一种明显冲突;就法律和公民权利而言,如此校规,也有违法和对作为公民的大学生的基本权利的侵犯之嫌。

大学生的校内行为,当然应该有所规范,但是如何规范,是个严肃的问题,不能随意化,更不能任性。从最基本的角度讲,学生规范至少不能违法,不能损害学生的权利;从社会之于大学的普遍期待而言,一所大学对待学生的态度及其校规,还理当要能够向学生与社会展现出文明、开放的示范,能够体现大学之“大”。

某种程度而言,一些荒唐、奇葩的大学校规,即是大学精神的一种自我矮化。它说明校规的制定者,没有把学生的公民身份当回事,也没有把大学的应有之精神甚至是常识当回事。这样的校规,不仅无端制造了校园氛围的紧张,给学生带来困扰,也是对学校形象的一种“自黑”。类似的道理很简单,这些年也一再被重复,但效果似乎并不好。于此而言,恐怕是该为校规建立必要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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